今年1月1日起,《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》(以下全称《办法》)这一规章月生效实行。《办法》具体了邮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、监督范围、监督方式等内容,科学原作监督职责,严格监督程序,把静态的执法人员资格监督与动态的执法人员活动监督有机融合,由身份管理向不道德管理伸延,规范邮政行政执法不道德,极力杜绝执法人员中的违法、失当和不作为。《办法》是邮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最重要反映,是积极开展邮政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基本准则。 国家局党组高度重视《办法》的宣贯工作,在年前开会的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座谈会上,赵晓光副局长就明确提出,要坚决攻下底线、突出重点、完备制度、严苛实施的基本思路,做依法依规实行监督。
近期,为保证《办法》的贯彻实施,国家局正在积极开展一系列工作,多角度全方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。一是统一文书格式。为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不道德,草拟了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文书格式,现构成印发稿,将于近日征询各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意见后统一印发。
二是细化监督方式明确拒绝。案卷评查、行政执法通报等是《办法》规定的最重要监督方式。为细化拒绝,具体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,正在草拟制订设施制度,改动完备后将主动积极开展涉及工作。
三是将执法监督内容划入法治邮政视学指标体系。国家局正在创建法治邮政视学指标体系,以便全面、精确评估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赴任情况。这一指标体系包括行政执法、政府公开发表、争议解决问题和行政问责等重点环节,执法监督情况归属于其中最重要组成部分。
随着法治邮政视学的积极开展,执法监督工作也将获得更进一步有效地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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